1、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人民会根据情况进行个人账户的冻结;
2、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一、冻结银行账户有什么流程
1、冻结银行账户的流程: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去冻结账户,冻结银行账户需要2名执行人员,需要这2名执行人员的身份证、执法证,的判决通知书,他们出具的冻结账户的通知书。通知银行,也要通知被执行人。在冻结前,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冻结错误,被执行人可以要求赔偿。人民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到期如果不继续申请查封,则解除冻结;
2、人民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到期如果不继续申请查封,则解除冻结;
3、《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人民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第三十条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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