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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恶意逃避债务能不能要求股东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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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恶意逃债,一般情况下,股东都是需要担责的。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2、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3、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4、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5、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风险提示: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债权人需要举证,债权人最好在起诉前调查清楚,如果发现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有相应行为的,应在起诉时列为共同被告,一并提起诉讼请求,否则,可能会造成二次诉讼,浪费时间精力和成本。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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