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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女户口迁出后,娘家土地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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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女户口迁出娘家原有的土地仍属于她的所有权,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此外,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在提供经济支持或扶助方面起到主要角色,他们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并且他们的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以上是关于出嫁女户口迁出娘家土地归属和儿媳继承婆婆财产的内容。

法律分析

出嫁女户口迁出在夫家未取得土地的娘家原有的土地还是她的。农村的土地是归集体所有,户口已迁出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出嫁女,在新户籍所在地没有取得土地的,可以保留原有土地份额。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那么儿媳可以继承婆婆的财产吗?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并且,不管他们是否再婚,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法定继承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

以上就是关于出嫁女户口迁出娘家原有的土地还是她的吗的内容,大家可以详细了解下。

结语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出嫁女户口迁出后,娘家原有的土地仍然属于她的。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而宅基地、自留地和自留山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在继承方面,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在提供主要经济来源或主要扶助的情况下,具有继承权,并且他们的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以上是关于出嫁女户口迁出娘家土地归属以及继承权的相关信息,请大家详细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二百六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

(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百四十二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六十七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预留机动地的,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五。不足百分之五的,不得再增加机动地。

本法实施前未留机动地的,本法实施后不得再留机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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