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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中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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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发生劳动争议,一般由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但下列情形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1)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2)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3)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第十六条,《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第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什么是用人单位举证责任的要求《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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