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山东省2020年分行业城镇非私营单位、国有经济单位平均工资》,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中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7749元(7312.4元/月),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90661元(7555.1元/月),国有经济单位中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06784元(88.7元/月),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028元(9077.3元)。2020年度月薪较2019年度上涨5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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