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遗失机关是不构成立案条件的,不予受理,遗失后能确定是谁拿到了,拒不归还的可以到起诉其构成侵占,数额较大的会受刑事处罚,再别听那些人胡扯,不懂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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