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提取公积金需要以下材料: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6、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7、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
1、申请人首先将提取公积金所需的材料交到单位进行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会统一印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申请人填写完申请书后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2、管理部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即可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则不予批准;
3、审核通过之后,管理部会依据资料录入相关信息,为提取公积金的申请人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印章;
4、确认办理后,申请人需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和《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5、以上程序办理完毕之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会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核对无误后并将会在3个工作日内将住房公积金余额划入申请人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综上所述,买房提取公积金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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