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预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或进口货物报关进口的当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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