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刑期的有关规定是:刑期的开始时间,一般是判决执行之日。被判有期徒刑,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管制,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被判拘役,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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