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你是自己招生,却没有培训机构营业执照,则是违法行为,属于违法经营。如果你是在编教师,在培训机构中在家承担家教,则不违法,属于违反教育部禁止在编教师有偿家教的违规行为,会被处分甚至开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五条 根据以往情况,凡在职教师利用寒暑假办班的,都没有而且也得不到教育局批准,因为教师有休息权、参加培训权,教师这些权利在假期里要得到维护。因此,在职教师利用假期办班,基本上属于非法办学,应该严格禁止。已经办的,要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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