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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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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主要特征,犯罪对象是犯罪所得赃物,即通过犯罪手段取得的公私财物,包括金钱和物品等,否则,就不构成本罪。至于赃物是犯罪分子使用何种手段,从何处取得、准备干什 么用,都不影响定罪。如果窝赃犯罪分子用于犯罪的作案工具等物品,意在保护犯罪,就不构成窝藏赃物罪,而应以包庇罪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文结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谈谈对该条规定的一些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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