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能。 依据《关于人民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离婚诉讼的裁判文书不在互联网公布。 第四条人民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一)涉及国家秘密的;(二)未成年人犯罪的;(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四)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五)人民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第四条 离婚诉讼的裁判文书不在互联网公布。人民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一)涉及国家秘密的;(二)未成年人犯罪的;(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四)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五)人民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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