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6年离婚的,女方能否分到财产,应当分情况处理。男女双方结婚6年离婚的,应当对共同财产作出处理,其他的财产应当归各自所有,在离婚时,存在共同财产的,女方应当分到财产,双方必须对共同财产作出处理,可以协议分割,也可以通过的诉讼的方式进行分割,直接由人民进行判决;不存在共同财产,或者双方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女方就分不到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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