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期间,在法律上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双方的收入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育费应当在共同财产中支出给付。所以双方都要承担,不可以有一方不承认等。
一、夫妻应尽的义务有哪些?
夫妻应尽的义务如下:
1、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养权和义务;
2、夫妻双方都有义务实行计划生育;
3、夫妻双方都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4、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擅自处理,在法律上都没有效力;
5、对夫妻共同债务,夫妻有平等的清偿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奖金、劳务报酬、经营投资的利益、知识产权收益、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二、离婚债务怎么分割
离婚债务一般情况下应该是共同承担。双方有约定的,达成协议的,按约定或协议处理。离婚后债务一般仍然是共同偿还,但是有一方能证明属于个人债务的除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若应承担的一方力承担债务,则可责令该债务人以离婚中分得的共同财产来偿还债务。
三、分居后的赚的钱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分居并不表示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不存在了,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各自所得如果没有法律规定或者没有书面约定的情况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对于分居两地的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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