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可以要求双方出示自己手机上的微信聊天记录,但一般不向运营商调取微信聊天记录。即使当事人告向申请,的法官一般也不会去调取微信记录。
同时,腾讯公司一直宣布自己并不留存聊天记录,对于调取聊天记录的要求一直表示无法协助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63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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