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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所购买的饰品,在离婚时应该归属于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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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嫁物属于个人财产,男方家的聘礼也是女方的个人财产,买给女方的首饰也是女方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投资、知识产权等收益,夫妻享有平等处理权。夫妻可以约定财产归属方式,如没有约定,适用法律规定。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约定婚姻期间所得归各自所有,债务由个人财产偿还。1、陪嫁物一般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如果是结婚当天亲戚朋友送的,根据具体情况,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女方个人赠与,通常按照共同财产处理。

3、如果是男方家给的聘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4、结婚时买给女方的首饰,离婚时视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前男方送给女方的首饰,没有特别说明,应视为赠与。

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二)因受人身损害所得的赔偿或补偿;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取的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排除本法第1063条第三项规定的财产;

(五)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和婚前财产的归属方式,包括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和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适用本法第1062条和1063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负有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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