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的时候如果男方有重大过错并且是因为这个过错而离婚的,而女方没有过错,那女方就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重大过错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以及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章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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