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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要求离婚男方不同意应该如何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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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女方起诉离婚,准备好起诉状三份、身份证、结婚证、证据材料等,就可以直接向递交离婚起诉状,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需要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和起诉书等到被告常住地起诉。

如果是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要起诉离婚要注意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家庭暴力的证据、感情不和分居的证据等等,通过证据说明两人感情已无和好可能,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才会判决。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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