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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算不算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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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拖欠算劳动争议。法律规定,以下都属于劳动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等等,适用劳动仲裁。

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呢?

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可申请劳动仲裁: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其他。

二、哪些属于劳动争议范围?

以下这些属于劳动争议范围:(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试用期被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试用期被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因以下事由产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均可申请劳动仲裁:

1、确认劳动关系;

2、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3、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

4、工作时间、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福利、培训及劳动保护;

5、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工伤医疗费或者赔偿金等;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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