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宝玛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请问怎么填写?

请问怎么填写?

来源:宝玛科技网


法律分析:单位和个人在开具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联和抵扣联加盖专用章。普通只需要填写付款人信息即可,专用则需要填写名称、住址、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等信息。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

开票规定:专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三)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专用章(四)按照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购买方有权拒收。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汇总开具专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附件2),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专用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或者提供零星服务的,是否可免予逐笔开具,由省税务局确定。

第二十六条

填开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

第二十七条。开具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的,必须收回原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

Copyright © 2019- baomayou.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