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债务人被逼迫写的借条不合法。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在受到威胁、胁迫、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无效,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受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Copyright © 2019- baomayou.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