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中的彩礼纠纷的处理应该遵循《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有关彩礼返还的条件来处理,符合条件的可以返还彩礼,《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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