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进行侦查,侦查完毕向移送审查;2、进行审查起诉,如果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向提起公诉;3、开庭审判,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定罪量刑;4、如果犯罪人不上诉,接下来就是刑罚的执行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组织法》 第二十条 人民行使下列职权:(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七)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人民刑事诉讼规则》 第二百九十六条 人民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负责侦查的部门制作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一并移送本院负责捕诉的部门审查。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负责侦查的部门应当在拘留后七日以内将案件移送本院负责捕诉的部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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