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申请表与劳动合同不同,不能代替合同。辞职后拒付工资可向劳动局投诉,未签合同仍可起诉要求双倍工资。投诉有效且费用由监察大队承担。起诉需公司证明无劳动关系。
法律分析
入职申请表与劳动合同书本质上并不相同,其不是劳动合同,也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入职申请表是登记的是新员工入职时填写的个人身份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验、家庭成员等情况的表格,目的是用人单位为了掌握员工的基本情况,并由用人单位单方保管。
1、辞职后,公司以没有给公司带来利益为由拒绝向我支付工资,可以向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2、如果我并未和公司签署劳动合同,但是建立了劳动关系。可向起诉要求公司支付我双倍的工资。
3、劳动监察大队的投诉有效,费用不用自己承担,受理劳动纠纷是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
4、如果需要起诉公司来证明我和公司具有雇用的劳动关系,公司需要举证你们不存在劳动关系。
拓展延伸
入职申请表的法律效力与劳动合同的替代性评估
入职申请表的法律效力与劳动合同的替代性评估是一个关键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是用于规范雇佣关系的主要文件,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入职申请表通常用于收集个人信息和简要说明申请人意向,其法律效力相对较弱。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入职申请表也可能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例如在雇佣过程中作为参考文件。评估入职申请表是否能替代劳动合同需考虑国家法律、劳动法规定、双方意愿等因素。因此,建议在雇佣过程中明确双方权益,确保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以保障双方的权益和法律地位。
结语
入职申请表与劳动合同有着不同的法律地位和效力。劳动合同是雇佣关系的主要文件,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入职申请表仅用于收集个人信息。在某些情况下,入职申请表可能具备一定的参考价值,但不能替代劳动合同。为确保双方权益,建议明确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以保障双方的权益和法律地位。如有劳动纠纷,可向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或向起诉。劳动监察大队负责受理劳动纠纷投诉,并无需自费。如需证明雇佣关系,公司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请在雇佣过程中谨慎处理相关文件,以确保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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