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拒收现金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我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的规定,我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支持在我国境内的一切公共和私人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拒收人民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Copyright © 2019- baomayou.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