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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过期多久就不能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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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居住证过期多久就不能续期

1、居住证过期多久都可以办理续期,居住证逾期年限是按补签之日起来计算的。居住证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在过期未签注期间无法律效力。

2、法律依据: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居住证由县级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二、住居证过期怎么办

1、居住证有效期满的,持证人须在期满前三十日至期满后十五日内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办理延期手续。未按期办理延期手续的,停止计算连续居住期限。

1、续办事宜:

(1)、续办居住证,应在居住证到期前1个月之内,到原材料申报点,办理续办。

(2)、原居住证有效期到期后,自动作废。

(3)、所有的申报材料均需核对原件。

(4)、申报材料须本人或单位人事部门人员递交,其他人员不得代办。

三、相关法律依据

《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机关负责居住证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居住证由县级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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