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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判刑了,要坐牢的日期是怎么算的?是从拘留所的日期算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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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判刑了,要坐牢的日期是怎么算的?是从拘留所的日期算起吗??如果判刑了,要坐牢的日期是怎么算的?是从拘留所的日期算起吗?从判决之日起计算,之前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进行折抵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五十一条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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