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无抚养权一方可根据离婚协议书规定的探视时间带孩子,若长期带孩子需得到抚养一方同意。如抚养一方不同意,无抚养权一方可向起诉变更抚养权,将根据双方实际情况作出判决。若共同生活方患病无法抚养子女、未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或对子女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等情况,通常会同意变更抚养权。
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无抚养权一方是可以带孩子的,但是需要以离婚协议书规定的探视时间为主要依据,如果长时间带孩子,需要取得抚养一方的同意。如果抚养一方不同意,而无抚养权的一方又想带着孩子一起生活的,可以到起诉变更抚养权,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做出判决。如果有下列情况: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其它原因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其它行为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不利影响的;通常会同意变更抚养权。
拓展延伸
离婚后无抚养权,如何保障孩子的权益?
离婚后,如果一个父母没有抚养权,仍然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保障孩子的权益。首先,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关系,与拥有抚养权的父母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制定孩子的日常生活、教育和医疗计划。其次,积极参与孩子的生活,尽可能多地花时间与孩子相处,提供关爱和支持。此外,确保支付及时的抚养费用,以满足孩子的基本需求。同时,定期与孩子的学校、医生等机构保持联系,了解孩子的学习和健康情况。最重要的是,始终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尊重他们的意愿和需求,为他们提供稳定、安全和有爱的成长环境。通过这些努力,可以更好地保障离婚后无抚养权的孩子的权益。
结语
离婚后无抚养权的父母仍可采取措施保障孩子权益:建立良好沟通,制定生活计划;积极参与孩子生活,提供关爱和支持;及时支付抚养费用;保持与学校、医生的联系;尊重孩子意愿和需求,提供稳定成长环境。这些努力将更好保障离婚后孩子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Copyright © 2019- baomayou.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