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行李、包裹运输合同的有效期限内,托运人享有下列基本权利:要求承运人将行李、包裹按期、完好地运至目的地;在行李、包裹运输合同的有效期限内,发生行李、包裹灭失、损坏、变质、污染时要求给予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二十九条 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是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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