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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辆是行政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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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废车辆是行政处罚吗
1、开报废车辆上路是行政处罚。开报废车上路行驶,报废车辆会被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报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人,处200以上2000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二、什么情形可以依法扣留车辆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6、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7、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8、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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