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火车可以带20斤食用油。
食用油并不属于危险物品,因此是可以带上火车的。携带食用油乘坐火车不能超过规定的重量,比如成人乘客免费携带行李重量是20公斤,儿童是10公斤,外交人员是30公斤。
同时对尺寸也有要求,食用油外包装的长宽高之和不可以超过160厘米。就算乘客携带食用油的量没有超过规定,但只要超过了尺寸要求,同样是不能携带的。对于燃点较低的油类物品是不能携带乘坐火车的,比如松香油、柴油、煤油以及汽油。同时也不能携带易燃液体乘坐火车,比如酒精、油漆、乙醚、丙酮等。另外也不能携带一些压缩气体或者液化气体乘坐火车,比如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甲烷等。
法律依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六十五条
包裹是指适合在旅客列车行李车内运输的小件货物。包裹分为四类:
一类包裹:自发刊日起5日以内的报纸;、省级宣传用非卖品;新闻图片和中、小学生课本。
二类包裹:抢险救灾物资,书刊,鲜或冻鱼介类、肉、蛋、奶类、果蔬类。
三类包裹:不属于一、二、四类包裹的物品。
四类包裹:
1、一级运输包装的放射性同位素、油样箱、摩托车;
2、泡沫塑料及其制品;
3、铁路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需要特殊运输条件的物品。
包裹每件体积、重量与行李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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