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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克扣工资需支付多少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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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在劳动合同解除中的应用》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并额外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一种经济上的补偿,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根据规定标准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

法律分析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相关知识:什么是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典》称为“辞退补偿金”,俄罗斯《劳动法典》则称为“解职金”。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经济补偿办法》)等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按照一定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拓展延伸

雇主违法克扣工资后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补偿应如何处理?

雇主违法克扣工资后,应承担法律责任并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法规定,雇主无权擅自扣减员工工资,违法行为需受到处罚。首先,受害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调查并要求雇主支付被克扣的工资。其次,雇主可能面临罚款和赔偿的法律后果,具体数额将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损失而定。此外,雇主还可能面临声誉受损和法律诉讼的风险。因此,雇主应遵守劳动法规定,妥善处理工资问题,避免违法行为带来的不良后果。同时,员工也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及时维权,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结语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规定,雇主克扣或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外,还需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雇主违法克扣工资后,应承担法律责任并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及时维权,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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