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进行了登记离婚手续后不能随便反悔。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能够反悔并起诉至人民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人民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人民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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