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
主刑有: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附加刑有: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外对于犯罪的外国人、无国籍人还适用驱逐出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适用。
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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