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铁路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铁路工作,对国家铁路实行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运输管理,对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帮助。铁路沿线各级地方应当协助铁路运输企业保证铁路运输安全畅通,车站、列车秩序良好,铁路设施完好和铁路建设顺利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四十二条 铁路运输企业必须加强对铁路的管理和保护,定期检查、维修铁路运输设施,保证铁路运输设施完好,保障旅客和货物运输安全。第四十三条 铁路机关和地方机关分工负责共同维护铁路治安秩序。车站和列车内的治安秩序,由铁路机关负责维护;铁路沿线的治安秩序,由地方机关和铁路机关共同负责维护,以地方机关为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临近营业线施工分为三类:临近铁路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A类施工,必须纳入施工计划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行使。人民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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