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律师解答:援藏干部在藏工作期间,由派出单位发放工资,并和派出单位同级同类人员一样享受各项福利待遇。有的省市规定援藏干部进藏时工资上浮一级,如期完成任务回来,按奖励工资予以固定;一般进藏前,由省、市财政发给援藏干部一次补助费数千元不等;进藏工作期间每人每月均有数百元的补助。同时,享受在所在地区同类人员的地区津贴。援藏干部的休假按现行规定执行(每年可回内陆休假3个月),在当地的房租、水电费,凭或收据一般由派出单位报销。援藏干部在藏工作期间,其配偶可以进藏探亲,往返路费一般由援藏干部的派出单位负责解决。各省一般会为援藏干部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法律依据】:《关于援疆、援藏人员有关待遇的规定》 随着学校援疆、援藏工作范围的不断扩大,为了鼓励援疆、援藏教师、专家、干部安心工作,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援疆、援藏人员有关待遇规定如下:一、在工作、学习和生活方面享受以下待遇1、在、工作一年以上的教师、专家、干部除继续享受学校或附属医院工资、津贴、劳务费及社会保险等各项待遇外,每年由学校或附属医院补贴4万元(含生活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费和学习、工作等费用);在、工作一年以下的人员的补贴按3300/月的标准计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援疆干部人才在疆工作期间的工资由原单位发给,享受原单位的一切福利待遇。2.援疆干部人才在疆工作期间,每月生活补贴费为2500元。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第三条 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第四条 乡镇、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援藏干部在藏工作期间,由派出单位发放工资,并和派出单位同级同类人员一样享受各项福利待遇。有的省市规定援藏干部进藏时工资上浮一级,如期完成任务回来,按奖励工资予以固定;一般进藏前,由省、市财政发给援藏干部一次补助费数千元不等;进藏工作期间每人每月均有数百元的补助。同时,享受在所在地区同类人员的地区津贴。援藏干部的休假按现行规定执行(每年可回内陆休假3个月),在当地的房租、水电费,凭或收据一般由派出单位报销。援藏干部在藏工作期间,其配偶可以进藏探亲,往返路费一般由援藏干部的派出单位负责解决。各省一般会为援藏干部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法律依据:《关于援疆、援藏人员有关待遇的规定》 随着学校援疆、援藏工作范围的不断扩大,为了鼓励援疆、援藏教师、专家、干部安心工作,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援疆、援藏人员有关待遇规定如下:一、在工作、学习和生活方面享受以下待遇1、在、工作一年以上的教师、专家、干部除继续享受学校或附属医院工资、津贴、劳务费及社会保险等各项待遇外,每年由学校或附属医院补贴4万元(含生活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费和学习、工作等费用);在、工作一年以下的人员的补贴按3300/月的标准计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援藏干部在藏工作期间,由派出单位发放工资,并和派出单位同级同类人员一样享受各项福利待遇。有的省市规定援藏干部进藏时工资上浮一级,如期完成任务回来,按奖励工资予以固定;一般进藏前,由省、市财政发给援藏干部一次补助费数千元不等;进藏工作期间每人每月均有数百元的补助。同时,享受在所在地区同类人员的地区津贴。援藏干部的休假按现行规定执行(每年可回内陆休假3个月),在当地的房租、水电费,凭或收据一般由派出单位报销。援藏干部在藏工作期间,其配偶可以进藏探亲,往返路费一般由援藏干部的派出单位负责解决。各省一般会为援藏干部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法律依据:《关于援疆、援藏人员有关待遇的规定》 随着学校援疆、援藏工作范围的不断扩大,为了鼓励援疆、援藏教师、专家、干部安心工作,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援疆、援藏人员有关待遇规定如下:一、在工作、学习和生活方面享受以下待遇1、在、工作一年以上的教师、专家、干部除继续享受学校或附属医院工资、津贴、劳务费及社会保险等各项待遇外,每年由学校或附属医院补贴4万元(含生活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费和学习、工作等费用);在、工作一年以下的人员的补贴按3300/月的标准计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援疆干部人才在疆工作期间的工资由原单位发给,享受原单位的一切福利待遇。2.援疆干部人才在疆工作期间,每月生活补贴费为2500元。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第三条 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第四条 乡镇、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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