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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取公积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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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1、本人、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居住证原件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婚姻状况证明3、购房贷款须提供的材料4、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须提供的材料5、借款人亲笔签字的《自行安置承诺书》,同意受委托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报告》的承诺书。6、借款人配偶在省级机关分中心、南京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华东石油局管理部缴存公积金的,在申请贷款时,提供分中心(管理部)盖章确认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注明开户日期、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连续缴存时间)及贷款情况证明。7、借款人配偶为现役军官(含士官)的出具统一颁发的有效证件。一、孩子买房可以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吗孩子买房可以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以家庭为单位,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子女。直系亲属购房申请提取使用他人住房公积金的需要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以及首套房证明等。一、申请公积金的流程如下:1、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公积金机构申请办理;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3、审核完成后,即可办理公积金。二、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的资料如下:1、房屋买卖合同;2、转让后的房屋契证;3、转让房屋评估书;4、首付款凭证;5、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6、借款人及其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7、结婚证、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未婚证明;8、工作在五县的借款申请人需提供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连续一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原件;9、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以上材料1至7项需各增加复印件一份及提供单位收入证明原件。总而言之,子女需要购买房屋的时候是可以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的,子女购房并申请父母公积金贷款的,直系血亲可以使用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还款,但是主贷人必须是房产证上记录的业权人,共同借款人必须是主贷人的配偶或者是同户籍一年以上的直系亲属。二、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没有条件要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省内非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该省内缴存职工,在该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普通住房,具有本地户口,在省内异地工作的可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非本地户口,须提供本人或配偶在当地工作或学习的相关证明;2、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职工;4、借款人征信报告中近5年内没有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的贷款违约记录,且借款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2种观点: 1、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2份)。2、转让后的房屋契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转让房屋评估书(原件1份)。4、首付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5、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6、借款人及其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7、结婚证、未婚(包括离异)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未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份)。8、工作在县或市的借款申请人需提供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连续一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原件。9、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以上材料1-7项需各增加复印件一份及提供单位收入证明原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3种观点: 1、本人、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居住证原件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婚姻状况证明3、购房贷款须提供的材料4、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须提供的材料5、借款人亲笔签字的《自行安置承诺书》,同意受委托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报告》的承诺书。6、借款人配偶在省级机关分中心、南京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华东石油局管理部缴存公积金的,在申请贷款时,提供分中心(管理部)盖章确认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注明开户日期、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连续缴存时间)及贷款情况证明。一、台州公积金贷款要满足哪些条件连续足额6个月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拥有自有产权的住房一年内,提取本人及房屋共有权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台州行政区域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有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真实有效证明材料;(四)借款人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再次购房的,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五)有贷款委托人认可的住房作为抵押;(六)借款人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及银行征信系统无不良贷款记录;(七)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相关规定的;(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公积金提取后还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吗公积金提取后,还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基本要求具体如下: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3、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4、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5、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6、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百分之二十以上的首付款;7、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第1种观点: 1、本人、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居住证原件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婚姻状况证明3、购房贷款须提供的材料4、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须提供的材料5、借款人亲笔签字的《自行安置承诺书》,同意受委托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报告》的承诺书。6、借款人配偶在省级机关分中心、南京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华东石油局管理部缴存公积金的,在申请贷款时,提供分中心(管理部)盖章确认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注明开户日期、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连续缴存时间)及贷款情况证明。7、借款人配偶为现役军官(含士官)的出具统一颁发的有效证件。一、孩子买房可以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吗孩子买房可以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以家庭为单位,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子女。直系亲属购房申请提取使用他人住房公积金的需要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以及首套房证明等。一、申请公积金的流程如下:1、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公积金机构申请办理;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3、审核完成后,即可办理公积金。二、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的资料如下:1、房屋买卖合同;2、转让后的房屋契证;3、转让房屋评估书;4、首付款凭证;5、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6、借款人及其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7、结婚证、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未婚证明;8、工作在五县的借款申请人需提供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连续一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原件;9、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以上材料1至7项需各增加复印件一份及提供单位收入证明原件。总而言之,子女需要购买房屋的时候是可以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的,子女购房并申请父母公积金贷款的,直系血亲可以使用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还款,但是主贷人必须是房产证上记录的业权人,共同借款人必须是主贷人的配偶或者是同户籍一年以上的直系亲属。二、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没有条件要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省内非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该省内缴存职工,在该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普通住房,具有本地户口,在省内异地工作的可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非本地户口,须提供本人或配偶在当地工作或学习的相关证明;2、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职工;4、借款人征信报告中近5年内没有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的贷款违约记录,且借款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2种观点: 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2023如下: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3、在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文件;(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6)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7)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第3种观点: 1、本人、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居住证原件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婚姻状况证明3、购房贷款须提供的材料4、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须提供的材料5、借款人亲笔签字的《自行安置承诺书》,同意受委托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报告》的承诺书。6、借款人配偶在省级机关分中心、南京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华东石油局管理部缴存公积金的,在申请贷款时,提供分中心(管理部)盖章确认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注明开户日期、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连续缴存时间)及贷款情况证明。一、台州公积金贷款要满足哪些条件连续足额6个月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拥有自有产权的住房一年内,提取本人及房屋共有权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台州行政区域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有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真实有效证明材料;(四)借款人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再次购房的,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五)有贷款委托人认可的住房作为抵押;(六)借款人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及银行征信系统无不良贷款记录;(七)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相关规定的;(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公积金提取后还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吗公积金提取后,还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基本要求具体如下: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3、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4、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5、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6、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百分之二十以上的首付款;7、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正本;首付款;其配偶符合提取条件的,还应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其家庭成员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家庭关系证明。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2种观点: 1、一手房提取:(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2、二手房提取:(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3、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首次公积金提取:(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4、提取时间:公积金提取的时间为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积金的可提取情况较多,比如买房、租房,以买房提取公积金为例,需要的材料包括: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的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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