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存在的问题包括:1、确权登记分属不同部门,主体和性质不明晰;2、土地所有权发证主体不明确;3、土地和宅基地权属尚不明晰。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宝 AI智能咨询 法律计算器 法律意见书 法律文书 去提问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存在的问题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存在的问题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存在的问题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存在的问题 为你推荐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是指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管理,加强农村土地资源的统筹配置,实现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方案。其中包括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等关键步骤。在中国,农村土地资源一直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领域。为了更好地保护农村集体土地资源,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推动下,国家出台了《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该文件针对具体问题,提出了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推进城乡一体化等方面的建议。具体来说,该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确权工作,明确土地所有权关系。2. 加强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升级。3. 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民增收致富。4. 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化的深入发展。什么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指的是由个体经济、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各类形式组成的以土地经营和农产品生产为主要内容的集体经济组织。其目的是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是国家加强农村土地资源管理的重要措施。它不仅对于加强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实现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也为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集体土地,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抵押;不得分割、私占;不得违反土地利用规划和耕地保护占用、毁损土地。 贾宝骅律师 执业6年 资质认证 2023-06-17 集体土地使用证确权规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集体土地使用证确权规定: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确权登记以全面摸清农村土地、房屋的空间属性和权属属性,并建立健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制度为主要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 姚森律师 执业2年 资质认证 2022-05-24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证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证的办理流程:1、当地开展了土地确权的工作;2、市向辖区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发布通告;3、提出申请及申报飞地;4、地籍调查和阶段权属审核;5、公示公告就登记发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百四十一条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姜超律师 执业9年 资质认证 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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