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丽水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什么时间办
办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二、丽水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第二款: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机关主管。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浙公通字〔2020〕5号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工作,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以下简称“户口”)的立户、出生、死亡、迁移、变更更正等登记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户口,且只能登记一个户口。
第四条:户口登记管理由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承担,属地派出所具体承办。
第三十:省内户口迁移由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办理迁出、迁入登记。其中,跨县(市)或跨设区市市区范围的省内户口迁移应报县级以上机关审批。
第三十九条:省外户口迁入本省,由迁入地派出所受理,经县级以上机关审批后,签发户口准迁证。申请人凭户口准迁证向省外迁出地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出登记,凭省外迁出地派出所签发的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登记。
第四十条:本省户口迁往省外,迁出地派出所凭户口准迁证和居民户口簿,办理户口迁出登记,签发户口迁移证。
第四十一条:申报由市外迁入户口的,迁移人的年龄、学历、就业、参加社会保险、居住条件等基本情况,应当符合迁入地规定的具体条件,并按本规定第四十二条至第五十二条的要求提交申报事由材料。
第四十五条:达到杭州市城区积分落户分值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实际居住生活在宁波、温州市城区的,可以凭合法稳定就业凭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凭证、房屋权属证明(含租赁房屋证明)、《浙江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等材料,向居住地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实际居住生活在本省城镇地区的,可以凭房屋权属证明(含租赁房屋证明)、《浙江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等材料,向居住地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登记。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宝 AI智能咨询 法律计算器 法律意见书 法律文书 去提问 丽水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什么时间办 丽水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什么时间办 丽水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什么时间办 丽水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什么时间办 为你推荐 丽水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丽水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第三条第一款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机关主管。《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浙公通字〔2020〕5号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工作,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以下简称“户口”)的立户、出生、死亡、迁移、变更更正等登记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户口,且只能登记一个户口。第四条户口登记管理由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承担,属地派出所具体承办。第三十省内户口迁移由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办理迁出、迁入登记。其中,跨县(市)或跨设区市市区范围的省内户口迁移应报县级以上机关审批。第三十九条省外户口迁入本省,由迁入地派出所受理,经县级以上机关审批后,签发户口准迁证。申请人凭户口准迁证向省外迁出地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出登记,凭省外迁出地派出所签发的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登记。第四十条本省户口迁往省外,迁出地派出所凭户口准迁证和居民户口簿,办理户口迁出登记,签发户口迁移证。第四十一条申报由市外迁入户口的,迁移人的年龄、学历、就业、参加社会保险、居住条件等基本情况,应当符合迁入地规定的具体条件,并按本规定第四十二条至第五十二条的要求提交申报事由材料。第四十五条达到杭州市城区积分落户分值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户口迁入登记。实际居住生活在宁波、温州市城区的,可以凭合法稳定就业凭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凭证、房屋权属证明(含租赁房屋证明)、《浙江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等材料,向居住地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登记。实际居住生活在本省城镇地区的,可以凭房屋权属证明(含租赁房屋证明)、《浙江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等材料,向居住地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登记。二、丽水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办理流程(一)申请人向迁入地派出所(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二)派出所(中心)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需报县级机关审批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或者通过网上预审: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提供材料预审,办事员根据群众先行受理、审核,确认可以受理的后,通知群众携带提交的预审材料原件到现场,办事员核对材料真实性无误后,现场完成办理。 刘伟长律师 执业5年 资质认证 2023-05-24 金华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一、金华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需要什么材料迁移人居民户口簿二、金华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办理条件符合落户条件的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户籍人口。三、金华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第一款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机关主管。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浙公通字〔2020〕5号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工作,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以下简称“户口”)的立户、出生、死亡、迁移、变更更正等登记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户口,且只能登记一个户口。第四条户口登记管理由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承担,属地派出所具体承办。第三十省内户口迁移由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办理迁出、迁入登记。其中,跨县(市)或跨设区市市区范围的省内户口迁移应报县级以上机关审批。第三十九条省外户口迁入本省,由迁入地派出所受理,经县级以上机关审批后,签发户口准迁证。申请人凭户口准迁证向省外迁出地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出登记,凭省外迁出地派出所签发的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登记。第四十条本省户口迁往省外,迁出地派出所凭户口准迁证和居民户口簿,办理户口迁出登记,签发户口迁移证。第四十一条申报由市外迁入户口的,迁移人的年龄、学历、就业、参加社会保险、居住条件等基本情况,应当符合迁入地规定的具体条件,并按本规定第四十二条至第五十二条的要求提交申报事由材料。第四十五条达到杭州市城区积分落户分值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户口迁入登记。实际居住生活在宁波、温州市城区的,可以凭合法稳定就业凭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凭证、房屋权属证明(含租赁房屋证明)、《浙江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等材料,向居住地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登记。实际居住生活在本省城镇地区的,可以凭房屋权属证明(含租赁房屋证明)、《浙江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等材料,向居住地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王焕坤律师 执业4年 资质认证 2023-06-04 丽水合法稳定居住居住证办理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丽水合法稳定居住居住证办理的条件有哪些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相片、就业证明材料。二、丽水合法稳定居住居住证的办理流程1、提交申请:申领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居住信息等。2、受理:受理机关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3、审核审批:对符合申领条件的,予以审核审批。4、制证:对通过审批的数据予以制证。5、送达:在窗口领证或通过快递到付送达。三、丽水合法稳定居住居住证办理的法律依据1、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9号)第十六条第一款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第二款前款规定的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前款规定。2、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663号)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刘伟长律师 执业5年 资质认证 202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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