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看具体,一般情况下,开庭不会以短信形式通知开庭。若是案件以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话,可能会以短信、电话、传真的形式通知当事人。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第十条 在严格遵守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关于电子送达适用条件的前提下,积极主动探索电子送达及送达凭证保全的有效方式、方法。有条件的可以建立专门的电子送达平台,或以诉讼服务平台为依托进行电子送达,或者采取与大型门户网站、通信运营商合作的方式,通过专门的电子邮箱、特定的通信号码、信息公众号等方式进行送达。《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一条 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不得缺席判决。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开庭的时间是通过传票通知当事人,决定开庭审判后,通常提前三天通知到相关人员。1、当送达传票的时候,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最好要签收,因为不管是否签收传票,之后的诉讼程序依然会照常进行,如果没有签收传票的话,之后的诉讼对自己(公司)不利,一句话,积极应诉,避免消极殆战。2、签收传票之后,一定要第一时间亲自到发出传票的去了解案情,因为是自己(公司)当事人,有权查看对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起诉状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这个很重要,因为自己(公司)要应诉甚至反诉一定要针对对方的证据来反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第一百二十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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