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买卖合同签订时首先要确认签订方是否有权利签订合同,如果不确认对方身份,很可能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需要真正的房屋所有人对合同进行追认合同才正式有效,如果房屋所有人不追认,则合同无效。农村房屋有其特殊性,买卖只能在同一村集体的成员中进行,将农村房屋卖给村集体以外的人员很可能会引起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2.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4.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5.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纠纷6.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第二十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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