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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名下唯一住房能否被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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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司法实践中,执行唯一住房的难度和工作量还是比较大。具体还是要看执行法官的执行力度。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四条 诉讼前、诉讼中及仲裁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并适用本规定第二十九条关于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是,可以拍卖房屋,以拍卖款来偿还欠款。但是,如果该房子是欠款人的家庭唯一居住用房的,只能查封,不能拍卖。也就是说,如果欠款人没有其他房子或者其他依据居住的,不能拍卖。有其他住所居住的,可以拍卖。法律依据:《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不予支持。

第3种观点: 一、唯一住房可以被拍卖吗按相关规定,如果符合条件,唯一住房也是可以拍卖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民事执行工作的实践,对人民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问题规定如下:第一条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二条人民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第三条上述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的,人民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执行。强制迁出时,被执行人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经人民审查属实,可以由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提供临时住房。第四条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临时住房,其房屋品质、地段可以不同于被执行人原住房,面积参照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人均廉租住房面积标准确定。第五条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临时住房,应当计收租金。租金标准由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参照当地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当地无同类房屋租金标准可以参照的,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确定。已经产生的租金,可以从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第六条被执行人属于低保对象且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人民不应强制迁出。第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施行前本院已公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希望对你的唯一住房被拍卖吗的问题有所帮助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点击“咨询我”在线咨询,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的家属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二、合法的唯一住房可以强拆吗?合法的唯一住房不一定可以强拆,这是由于对于公民是房屋合法所有人的情形,若是国家等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也是可以进行征收的,但是需要支付补偿。若是被征收者就征收事件提出行政诉讼、或者是行政复议的请求,也不在补偿规定之内搬离房屋,那么就有被强拆的可能。三、非被执行人名下唯一住房可以执行吗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可以执行。按照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如果执行标的系被执行人本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豁免执行。但是,并非被执行人只要仅有一套房屋,就一律停止执行。按照前述司法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超出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范围,人民可以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二十条对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的情形,按照申请执行的债权种类是金钱债权还是交付房屋的不同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不予支持。四、民法典唯一住房可以强制执行吗?这样房子的面积是多少,如果是大平米房子,那么,可以执行的。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不予支持。《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的家属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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