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构成非法出售专用罪,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行为人有出售专用,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2.单位(包括税务机关和其他单位)和个人(包括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和其他个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3.行为人必须实施了非法出售专用的行为。专用是抵扣税款的凭证,是计征的依据。专用由国家税务机关依照规定发售,只限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非法出售专用,首先是以持有这种为条件的,他们取得这种,有的是从合法渠道领取的,即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税务部门领购的专用。有的是与税务人员相勾结,非法取得的专用。有的是以盗窃、骗取或者其他犯罪手段从专用持有者手中非法取得的专用。但无论非法出售的专用的来源是否合法,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也就是说,只要实施了非法出售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应当注意的是,本条规定的非法出售的专用,必须是国家统一印制的专用,而不是伪造的。构成非法出售专用罪的刑事责任,根据不同的情节,法律规定了三档刑。第一档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这是针对一般的非法出售专用的犯罪的处刑规定,即只要实施了非法出售专用的行为,就应按本档规定处罚。第二档刑是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第三档刑是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3种观点: 客体要件。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主管部门指定,不得印制。。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依本节第211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单位构成本罪的、实行两罚制。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直接故意构成,即明知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违反管理法规,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和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由于本条没有规定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备一定的目的,因此,只要行为人故意实施了伪造、擅自制造或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国家税款的非专用的行为,则不论是何种动机和目的,也不论其是否营利,均应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确实是为了显示自己的技巧或为了自我欣赏或收藏而伪造极少量的,可不认为是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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