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宝玛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北京购房定金可否退还

北京购房定金可否退还

来源:宝玛科技网


在买卖房屋过程中,支付定金且出现纠纷以致要求归还定金时,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具体包括:
第一,若交付定金方违反合同约定,则失去要求返还定金的资格;
第二,若收受定金方未履行合同义务,需双倍返还定金;
第三,双方在交纳定金过程中的协议内容需严格遵守。
若无明示,定金有可能被退回或经协商达成共识。
若购房者欲取回已付定金,通常有两种途径:
第一,开发商不符合商品房预售所需的法定条件时,与之签署的购房定金协议即自动失效;
第二,无论双方签署何种协议,开发商都有责任无条件全额退还定金。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Copyright © 2019- baomayou.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