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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中未申报债权的处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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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后未申报的债权利不受影响,可另行追偿。
在破产案件上诉过程中,未申报的债权仅适度减少参与分配和投票的权利。
但这并不代表债务人负债因此而消亡,同样也不影响债权人请求其他相关方承担公司债务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
在人民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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