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规定,对于出售国有资产犯罪行为,如国有公司、企业的高层领导或上级主管单位的负责人,出于私利,故意降低价格出售国有资产,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可处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若数额特别巨大,则须处以三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