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讯问不属于强制措施。讯问是一项侦查措施,是由享有侦查权的的机关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项。讯问不属于强制措施,询问是审核案件必要的程序,机关直接进行就可以。强制措施一般是,对犯罪人采取传拘或者是逮捕等,并且执法人员实行强制措施之前是要得到人民的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3种观点: 询问不属于刑事强制举措,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章,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捕和逮捕属于强制举措,只明确规章了这五种,询问并不属于强制举措的一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1种观点: 以下情况,可以强制进行搜查:有随身携带凶器可能性的;有可能存在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可能的;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一、没有立案经侦机关有权利查帐吗“有权利。涉嫌犯罪时可能会查账。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搜查人员在进行搜查之前,必须按规定着装并出示搜查令和身份证件。”二、检查证和搜查证区别1、对象不同搜查的对象既可以是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其他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既可以是人身,也可以是住所、物品和其他场所;检查的对象只能是活人的身体。2、主体不同搜查的主体只能是侦查人员,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搜查。而检查的主体包括侦查人员和其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如聘请的医师、法医;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3、程序要件不同—有证与无证问题搜查两种都可以。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检查必须持有证件:进行勘验,检查,必须有人民或者机关的证明文件。4、是否能强制搜查和强制检查由于进行搜查时,侦查人员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因此在有搜查证的情况下,侦查人员可以对任何被搜查人或者住所、物品进行强制搜查。检查: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因此,侦查人员可以强制检查犯罪嫌疑人。但对被害人则不可以强制检查,必须征得本人同意方可。三、手机鉴定能查出什么东西拿手机采集的主要内容是手机中的通讯录,附带检查通话记录及信息,信息主要是办案用不会泄露给社会。所以不会泄露信息。采集信息的方式方法:1、应该是将你的手机SIM卡放在读卡器中插入电脑主机中复制你的手机卡信息。2、手机卡中的:储存短信、通讯记录、通讯录等资料都被复制。一般情况,这种信息采集是主要针对犯罪嫌疑人的,是对嫌疑人的一种监控手段。3、必须出示搜查证或者在遇有紧急情况时的拘留证或逮捕证。这是搜查时必须具备的法律凭据。搜查证应当写明被搜查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搜查的处所、搜查的目的、搜查的机关、执行人员姓名及搜查日期。4、在执行拘留或逮捕时,如果遇有下列紧急情况之一的,可以不另用搜查证而直接进行搜查: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可能隐藏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第一百三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和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规定,侦查不属于强制措施的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警方在执行公务时可以进行搜查,但必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强制搜查。在以下情况下,警方可以强制搜查:1. 搜查令:当或出具搜查令时,警方有权强制搜查相关场所或物品。2. 立即危害:当警方在执行任务时发现有立即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威胁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时,可以强制搜查。3. 现行犯罪:当警方发现有正在实施犯罪活动的人员时,可以强制搜查其身体和物品。4. 公共场所:在公共场所,警方可以进行安全检查和其他必要的搜查。法律依据:1.《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29条:机关在执行任务时,发现有立即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威胁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可以对有关场所、物品和人员进行检查。2.《刑事诉讼法》 第134条:对正在实施犯罪活动的人员,可以强制搜查其身体和物品。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条:在正在实施犯罪活动的情况下,机关有权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机关在公共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和其他必要的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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