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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购买要注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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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买重疾险需要注意保险条款中重疾定义、保障范围、理赔条件、免赔条款等内容是否清晰明确,以及是否存在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情形。此外,购买保险时一定要认真阅读并了解相关保险产品的详细内容,避免陷入误解或被误导。 法律依据:《保险法》 第十 保险公司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险法》以及有关法律、行规和规章制度,制定和发布保险条款,并报送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六十三条 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效力以保险单、投保书、保险条款、保险费收据等书面文书为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应当公平合理,不得免除保险公司责任。

第2种观点: 重大疾病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风险发生时,当被保人达到保险条款所约定的重大疾病状态后,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一、一定要买重疾险吗有的人会说,我有了社保而且单位福利很好,所以没有必要买重大疾病保险了。情况果真如此吗?(1)社保只报销因疾病引起的医疗费用,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社保不对非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责任进行赔付;无论意外身故还是疾病身故,社保都是没有身故赔偿的,身故后只是返还当时个人账户的金额,而这部分的金额是很少的。(2)中国的社保报销或者单位报销首先是一个先支出再补偿的概念,这就意味着即使属于赔付范围,你也必须先开支出去多少,才能在这个基础之上报销回来多少,而且我们报销的数额不会大于开支总额。不在公费医疗药品清单目录上的进口药和营养药是不能报销的。(3)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对医保人员的保障是保而不包的,社保有起付线,额度内的费用需要自付,住院费用和大病医疗的自付比例和金额相对都比较高。(4)社保重在保障,支付的标准是以保障被保险人基本生活为前提。对于追求高品质的人群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对于没有医保的人来说,重大疾病保险尤其重要。而对医保覆盖对象来说,重大疾病保险可作为一种必要补充。二、保险类型按保险期限可以分为定期保险和终身保险(一)定期保险以重疾保障为主险,在一定期限内给于保障,一般采用均衡保费。这类重疾险最多保障期限是30年,2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50岁,3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60岁,多一天都不行。需要说明的是,这种保险虽然是主险,但是也属于消费型的,没有理赔则不能返还保费。(二)终身保险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保障。终身保障有两种形式,一是为被保险人提供的重大疾病保障,直到被保险人身故;另一种是当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极限年龄(如100周岁)时,保险人给付与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相等的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一般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都会含有身故保险责任,因风险较大费率相对比较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买重疾险时需注意以下几点:一、需告知病史及现状。二、需注意保险责任范围。三、需关注免赔额、保额和保费等细节问题。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订立应当诚信、公平、自愿、合法,保险人应当根据投保人的状况和需要,就保险合同的种类、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费率等事项明确告知投保人。2.《保险法》第十三条 保险人对于投保人提出的保险合同订立要求,应当依法审核。保险人在审核投保人提出的保险合同订立要求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告知其必须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应当采取定额给付方式,包括:确诊某些疾病、进行某些手术或者医疗行为等。4.《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 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不得超过每次事故或者每次索赔的赔偿金额的百分之十。5.《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 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费率计算保险费,并将其告知投保人。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四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符合法律、行规的规定,没有损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问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买重疾险时需注意以下几点:一、需告知病史及现状。二、需注意保险责任范围。三、需关注免赔额、保额和保费等细节问题。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订立应当诚信、公平、自愿、合法,保险人应当根据投保人的状况和需要,就保险合同的种类、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费率等事项明确告知投保人。2.《保险法》第十三条 保险人对于投保人提出的保险合同订立要求,应当依法审核。保险人在审核投保人提出的保险合同订立要求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告知其必须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应当采取定额给付方式,包括:确诊某些疾病、进行某些手术或者医疗行为等。4.《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 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不得超过每次事故或者每次索赔的赔偿金额的百分之十。5.《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 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费率计算保险费,并将其告知投保人。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四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符合法律、行规的规定,没有损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问题。

第2种观点: 重大疾病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风险发生时,当被保人达到保险条款所约定的重大疾病状态后,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一、一定要买重疾险吗有的人会说,我有了社保而且单位福利很好,所以没有必要买重大疾病保险了。情况果真如此吗?(1)社保只报销因疾病引起的医疗费用,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社保不对非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责任进行赔付;无论意外身故还是疾病身故,社保都是没有身故赔偿的,身故后只是返还当时个人账户的金额,而这部分的金额是很少的。(2)中国的社保报销或者单位报销首先是一个先支出再补偿的概念,这就意味着即使属于赔付范围,你也必须先开支出去多少,才能在这个基础之上报销回来多少,而且我们报销的数额不会大于开支总额。不在公费医疗药品清单目录上的进口药和营养药是不能报销的。(3)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对医保人员的保障是保而不包的,社保有起付线,额度内的费用需要自付,住院费用和大病医疗的自付比例和金额相对都比较高。(4)社保重在保障,支付的标准是以保障被保险人基本生活为前提。对于追求高品质的人群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对于没有医保的人来说,重大疾病保险尤其重要。而对医保覆盖对象来说,重大疾病保险可作为一种必要补充。二、保险类型按保险期限可以分为定期保险和终身保险(一)定期保险以重疾保障为主险,在一定期限内给于保障,一般采用均衡保费。这类重疾险最多保障期限是30年,2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50岁,3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60岁,多一天都不行。需要说明的是,这种保险虽然是主险,但是也属于消费型的,没有理赔则不能返还保费。(二)终身保险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保障。终身保障有两种形式,一是为被保险人提供的重大疾病保障,直到被保险人身故;另一种是当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极限年龄(如100周岁)时,保险人给付与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相等的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一般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都会含有身故保险责任,因风险较大费率相对比较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买重疾险应注意保险条款、责任范围、保额、赔付方式等事项。保险公司应提供详细的告知义务并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四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保险责任和不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2.《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合同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应当履行。3.《消费者权益保》第十六条,经营者应当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事项进行明确的告知。4.《民法典》第一千三百七十二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1种观点: 1、保额要买足: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和预算的情况下,尽量让重疾保额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①重疾保额≥3-5年年收入②重疾保额≥50万2、购买对象要以家庭支柱优先家庭支柱是家中收入最重要的来源,是最需要保障的人。在为家庭支柱购买了重疾险之后,再考虑为孩子够买重疾险。3、越早越划算在保额、保障期限等各个方面的条件相同的前提下,年龄越大,对应的价格也就越贵。同时,越早买身体条件也就越好,越容易通过健康告知。4、在没有必要的前提下,不要去体检投保时,保险公司默认投保人是健康的。因此,不进行体检,保险公司也并不会以此为理由拒赔。而一旦做了体检,没有问题还好,如果体检出一些问题反而影响投保及日后理赔。5、保险的核心作用是保障作用,而不是理财在预算有限的前提下,要把保额买足,保障期限选够,不要为了追求返还而牺牲保额,将保额降低。我们要认识到,重疾险的核心作用是保障,而不是理财。如果想去理财,有很多其他的投资方式,重疾险并不是一个很好的理财渠道。一、什么是重大疾病保险条款重大疾病保险条款指的是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上规定的关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其他保险事项的条文。而保险合同上都印有保险条款,保险合同中事先印在保单上的条款称为基本条款,所有基本条款必须遵循《保险法》,同时保险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法定条款必须包含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具有法律效应。二、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规定不受保障的疾病有哪些(1)原位癌;(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3)相当于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金氏病;(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注);(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注:如果为女性重大疾病保险,则不包括此项。

第2种观点: 重大疾病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风险发生时,当被保人达到保险条款所约定的重大疾病状态后,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一、一定要买重疾险吗有的人会说,我有了社保而且单位福利很好,所以没有必要买重大疾病保险了。情况果真如此吗?(1)社保只报销因疾病引起的医疗费用,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社保不对非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责任进行赔付;无论意外身故还是疾病身故,社保都是没有身故赔偿的,身故后只是返还当时个人账户的金额,而这部分的金额是很少的。(2)中国的社保报销或者单位报销首先是一个先支出再补偿的概念,这就意味着即使属于赔付范围,你也必须先开支出去多少,才能在这个基础之上报销回来多少,而且我们报销的数额不会大于开支总额。不在公费医疗药品清单目录上的进口药和营养药是不能报销的。(3)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对医保人员的保障是保而不包的,社保有起付线,额度内的费用需要自付,住院费用和大病医疗的自付比例和金额相对都比较高。(4)社保重在保障,支付的标准是以保障被保险人基本生活为前提。对于追求高品质的人群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对于没有医保的人来说,重大疾病保险尤其重要。而对医保覆盖对象来说,重大疾病保险可作为一种必要补充。二、保险类型按保险期限可以分为定期保险和终身保险(一)定期保险以重疾保障为主险,在一定期限内给于保障,一般采用均衡保费。这类重疾险最多保障期限是30年,2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50岁,3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60岁,多一天都不行。需要说明的是,这种保险虽然是主险,但是也属于消费型的,没有理赔则不能返还保费。(二)终身保险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保障。终身保障有两种形式,一是为被保险人提供的重大疾病保障,直到被保险人身故;另一种是当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极限年龄(如100周岁)时,保险人给付与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相等的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一般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都会含有身故保险责任,因风险较大费率相对比较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买重疾险时需注意以下几点:一、需告知病史及现状。二、需注意保险责任范围。三、需关注免赔额、保额和保费等细节问题。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订立应当诚信、公平、自愿、合法,保险人应当根据投保人的状况和需要,就保险合同的种类、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费率等事项明确告知投保人。2.《保险法》第十三条 保险人对于投保人提出的保险合同订立要求,应当依法审核。保险人在审核投保人提出的保险合同订立要求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告知其必须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应当采取定额给付方式,包括:确诊某些疾病、进行某些手术或者医疗行为等。4.《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 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不得超过每次事故或者每次索赔的赔偿金额的百分之十。5.《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 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费率计算保险费,并将其告知投保人。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四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符合法律、行规的规定,没有损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问题。

第1种观点: 1、保额要买足: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和预算的情况下,尽量让重疾保额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①重疾保额≥3-5年年收入②重疾保额≥50万2、购买对象要以家庭支柱优先家庭支柱是家中收入最重要的来源,是最需要保障的人。在为家庭支柱购买了重疾险之后,再考虑为孩子够买重疾险。3、越早越划算在保额、保障期限等各个方面的条件相同的前提下,年龄越大,对应的价格也就越贵。同时,越早买身体条件也就越好,越容易通过健康告知。4、在没有必要的前提下,不要去体检投保时,保险公司默认投保人是健康的。因此,不进行体检,保险公司也并不会以此为理由拒赔。而一旦做了体检,没有问题还好,如果体检出一些问题反而影响投保及日后理赔。5、保险的核心作用是保障作用,而不是理财在预算有限的前提下,要把保额买足,保障期限选够,不要为了追求返还而牺牲保额,将保额降低。我们要认识到,重疾险的核心作用是保障,而不是理财。如果想去理财,有很多其他的投资方式,重疾险并不是一个很好的理财渠道。一、什么是重大疾病保险条款重大疾病保险条款指的是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上规定的关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其他保险事项的条文。而保险合同上都印有保险条款,保险合同中事先印在保单上的条款称为基本条款,所有基本条款必须遵循《保险法》,同时保险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法定条款必须包含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具有法律效应。二、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规定不受保障的疾病有哪些(1)原位癌;(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3)相当于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金氏病;(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注);(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注:如果为女性重大疾病保险,则不包括此项。

第2种观点: 重大疾病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风险发生时,当被保人达到保险条款所约定的重大疾病状态后,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一、一定要买重疾险吗有的人会说,我有了社保而且单位福利很好,所以没有必要买重大疾病保险了。情况果真如此吗?(1)社保只报销因疾病引起的医疗费用,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社保不对非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责任进行赔付;无论意外身故还是疾病身故,社保都是没有身故赔偿的,身故后只是返还当时个人账户的金额,而这部分的金额是很少的。(2)中国的社保报销或者单位报销首先是一个先支出再补偿的概念,这就意味着即使属于赔付范围,你也必须先开支出去多少,才能在这个基础之上报销回来多少,而且我们报销的数额不会大于开支总额。不在公费医疗药品清单目录上的进口药和营养药是不能报销的。(3)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对医保人员的保障是保而不包的,社保有起付线,额度内的费用需要自付,住院费用和大病医疗的自付比例和金额相对都比较高。(4)社保重在保障,支付的标准是以保障被保险人基本生活为前提。对于追求高品质的人群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对于没有医保的人来说,重大疾病保险尤其重要。而对医保覆盖对象来说,重大疾病保险可作为一种必要补充。二、保险类型按保险期限可以分为定期保险和终身保险(一)定期保险以重疾保障为主险,在一定期限内给于保障,一般采用均衡保费。这类重疾险最多保障期限是30年,2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50岁,3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60岁,多一天都不行。需要说明的是,这种保险虽然是主险,但是也属于消费型的,没有理赔则不能返还保费。(二)终身保险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保障。终身保障有两种形式,一是为被保险人提供的重大疾病保障,直到被保险人身故;另一种是当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极限年龄(如100周岁)时,保险人给付与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相等的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一般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都会含有身故保险责任,因风险较大费率相对比较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买重疾险需要注意保险条款中重疾定义、保障范围、理赔条件、免赔条款等内容是否清晰明确,以及是否存在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情形。此外,购买保险时一定要认真阅读并了解相关保险产品的详细内容,避免陷入误解或被误导。 法律依据:《保险法》 第十 保险公司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险法》以及有关法律、行规和规章制度,制定和发布保险条款,并报送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六十三条 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效力以保险单、投保书、保险条款、保险费收据等书面文书为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应当公平合理,不得免除保险公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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