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相关法律规定继承案件管辖不是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基本管辖原则,而是适用专属管辖,即继承案件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仅指住所地,并包括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第3种观点: 继承案件管辖权分为遗产所在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继承人住所三种。具体适用哪种管辖规则要看情况。例如,如果涉及到遗产的转移,则适用遗产所在地的管辖规则;如果只是继承人之间的纠纷,则适用继承人住所所在地的管辖规则。根据《民诉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和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对于继承案件的管辖,适用遗产所在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继承人住所地的原则。其中,适用哪种管辖规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如果涉及到遗产的转移,则适用遗产所在地的管辖规则。遗产所在地包括被继承财产的实物所在地和存款、股票等无形财产所在地。例如,在处理房产继承方面,遗产所在地是指被继承人所拥有的房产所在地。其次,如果只是继承人之间的纠纷,则适用继承人住所所在地的管辖规则。这种情况下,继承人必须住在不同的地方,并且纠纷与遗产的转移无关。例如,如果两个继承人之间发生了继承份额分配不平等的争议,这时就适用继承人住所所在地的管辖规则来处理。最后,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户籍地或者户籍地不明确,则适用被继承人死亡前居所地作为户籍地的管辖规则。这样可以保证对于无户籍或不确定户籍的被继承人的继承案件也能够得到妥善处理。如果继承案件涉及多个地区,如何确定管辖?如果继承案件涉及多个地区,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如果涉及的地区在同一省份,则应当选择其中一个地区的受理;如果涉及的地区跨越不同的省份,则需要根据案件类型、争议的主要地点等因素来综合考虑,最终由最高人民指定管辖。在处理继承案件时,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的管辖规则。如果涉及到多个地区,则需要根据案件类型、地点等因素进行判断和处理,以保证案件能够得到妥善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继承权纠纷的管辖由本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继承权纠纷,可以向被继承人最后住所地人民或遗产所在地人民起诉;对于没有住所地或者住所不明确的被继承人,可以向死亡前户籍地或者被继承人死亡前居所地人民起诉。
第1种观点: 遗嘱继承案件管辖是被告住所地人民,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一、遗嘱继承纠纷的起诉条件有哪些?(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二、遗嘱继承案件的诉讼书应载明哪些内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三、遗嘱继承案件的诉讼流程有哪些?1、原告起诉。2、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相关法律规定继承案件管辖不是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基本管辖原则,而是适用专属管辖,即继承案件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仅指住所地,并包括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第3种观点: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也就是说,继承遗产的民事官司,当事人要到被继承人所在地的人民起诉,或到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起诉。这是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即当事人只能到上述法律规定的人民起诉,而不能到其他起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人民还有级别管辖的问题,对于继承数额超过当地关于级别管辖规定的,应该到符合级别管辖的人民起诉。一、因为遗产纠纷起诉需要带上什么材料?1、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2、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3、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4、被继承人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公证书,代书、录音或危急情况下口头遗嘱,及所附的两份以上证人材料;5、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育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育关系的证明材料;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亲笔书写的弃权书及有关证据;二、遗产继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继承人因为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后2年之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而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或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时效处理。继承人因遗产纠纷向人民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即使继承人不知道其权利被侵犯,或者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的时间未超过2年,继承人也不得再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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