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重大疾病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风险发生时,当被保人达到保险条款所约定的重大疾病状态后,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购买重疾保险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保障期限:给成人购买,当然是保障期限越长越好,尽量保终身;给孩子买,保到其经济即可,然后其可以自己再购买终身重疾保险!2、保障额度:至少30万,建议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和被保险人在家庭中的经济贡献适当增加保额。随着经济能力的提高,可以提高保额,即再重新购买一份重疾险!3、承保病种:当然是保的重疾种类越多越好,但是,重疾种类越多,保费也就越高!要在保额和病种范围中抉择,优先确保保额充足。4、赔付次数:理赔次数表面上看越多越好,但是,一个人一生患重疾康复的概率低,再患其他重疾的概率更低。所以,要看第二次重疾理赔的条件及免赔责任。一、重疾险如何选保险公司1、看资产结构。在保险业,能否上市或者能否整体上市是评价一家保险公司整体资产是否优良的标志之一。所谓整体上市是指以公司的全部资产为基础上市,如果某家保险公司实现了整体上市,就证明该公司整体结构良好。目前,内地不少保险公司已经上市或者具备了上市条件。2、看偿付能力。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对保险消费者来说至关重要。毕竟买保险就是为了在出险时能够顺利得到理赔。3、看信用等级。国际上有不少专门对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的机构,如美国的穆迪公司、标准普尔公司等,它们对保险公司的评级可以作为评价保险公司信用等级的一个参考。4、看管理效率。保险公司管理效率的高与低,决定着该公司的兴衰存亡。管理效率可从公司产品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市场号召能力、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决策能力、公司应变能力、公司凝聚能力等方面衡量。5、看服务质量。保险不同于其他商品,不是一次性消费,在保障期间,保户经常就多方面的事情需要保险公司提供服务,如缴费、生存金领取、地址变更、理赔等。保险客户能否开开心心接受保险公司的关怀,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是关键。二、重疾险受益人写谁在购买健康保险的时候,投保人需要确定保险的受益人是谁。而保险受益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生存受益人,另一种是身故受益人。生存受益人可以是被保险人本人和被保险人的亲属,而身故受益人不能是被保险人本人,必须是其他人。
第3种观点: 需要。医保和重疾险并不冲突,可以相互补充。医保的优势:只要买够年限,可以在缴费期间和退休之后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一部分。医保报销中,首先要减去门槛费用,各医保定点医院的门槛费根据医院级别不同各有差别,赔付比例随缴费年限有些变化,从65%-80%不等。但是医疗的报销有用药范围和比例,如果遇到很严重的重大疾病,只有医保是不够的。所以,如果有补充的重大疾病保险,可以覆盖重疾的治疗费、后期的康复费、疗养费及生病期间的收入损失。且医保是报销型的保险,只报销医疗费,但是发生重大疾病,除了医疗费外,出院后的康复费、疗养费、生活费及生病期间的收入损失,这些都是医保无法报销的,所以,有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可以解决生病期间的其他经济开销,缓解家庭的经济压力。1.医保属于基本保障,具有一定的国家福利性质,其中,城镇职工医保是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购买的,城乡居民医保和灵活就业医保则是个人自愿选择投保的;重疾险则属于商业保险产品,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保费预算选择投保;2.重疾险的保费有高有低,在参保了医保后,如果经济情况紧张,那么可以考虑投保消费型重疾险、定期重疾险或其他保费较低的重疾险类型。如果经济情况较为宽裕,那么可以考虑投保储蓄型重疾险、返还型重疾险、终身重疾险或其他保费较高、但保障内容也更为丰富的重疾险类型;3.医保属于报销型,主要可对被保险人因为疾病或意外而产生的医保内医疗费用进行报销;重疾险则属于定额给付型保险,主要可在被保险人罹患保险合同约定重疾且满足理赔条件后赔付一笔保险金,两者可以互为补充;4.医保的钱只能用于报销医疗费用;而重疾险的保险金则未用途,可以用于治病,也可以用于弥补家庭经济损失。因此,若有医保了还买了重疾险,被保险人其实可以获得更为全面的保障;5.有的重疾险还有身故或残疾保障,而医保则没有相关保障,因此重疾险其实可以补充医保不予保障的部分内容;6.医保一般还有报销比例、起付线、限额以及他;但是重疾险就没有这些,只要满足理赔条件,就可以直接给付一笔保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1种观点: 重大疾病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风险发生时,当被保人达到保险条款所约定的重大疾病状态后,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一、一定要买重疾险吗有的人会说,我有了社保而且单位福利很好,所以没有必要买重大疾病保险了。情况果真如此吗?(1)社保只报销因疾病引起的医疗费用,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社保不对非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责任进行赔付;无论意外身故还是疾病身故,社保都是没有身故赔偿的,身故后只是返还当时个人账户的金额,而这部分的金额是很少的。(2)中国的社保报销或者单位报销首先是一个先支出再补偿的概念,这就意味着即使属于赔付范围,你也必须先开支出去多少,才能在这个基础之上报销回来多少,而且我们报销的数额不会大于开支总额。不在公费医疗药品清单目录上的进口药和营养药是不能报销的。(3)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对医保人员的保障是保而不包的,社保有起付线,额度内的费用需要自付,住院费用和大病医疗的自付比例和金额相对都比较高。(4)社保重在保障,支付的标准是以保障被保险人基本生活为前提。对于追求高品质的人群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对于没有医保的人来说,重大疾病保险尤其重要。而对医保覆盖对象来说,重大疾病保险可作为一种必要补充。二、保险类型按保险期限可以分为定期保险和终身保险(一)定期保险以重疾保障为主险,在一定期限内给于保障,一般采用均衡保费。这类重疾险最多保障期限是30年,2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50岁,3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60岁,多一天都不行。需要说明的是,这种保险虽然是主险,但是也属于消费型的,没有理赔则不能返还保费。(二)终身保险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保障。终身保障有两种形式,一是为被保险人提供的重大疾病保障,直到被保险人身故;另一种是当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极限年龄(如100周岁)时,保险人给付与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相等的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一般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都会含有身故保险责任,因风险较大费率相对比较高。
第2种观点: 重大疾病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风险发生时,当被保人达到保险条款所约定的重大疾病状态后,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购买重疾保险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保障期限:给成人购买,当然是保障期限越长越好,尽量保终身;给孩子买,保到其经济即可,然后其可以自己再购买终身重疾保险!2、保障额度:至少30万,建议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和被保险人在家庭中的经济贡献适当增加保额。随着经济能力的提高,可以提高保额,即再重新购买一份重疾险!3、承保病种:当然是保的重疾种类越多越好,但是,重疾种类越多,保费也就越高!要在保额和病种范围中抉择,优先确保保额充足。4、赔付次数:理赔次数表面上看越多越好,但是,一个人一生患重疾康复的概率低,再患其他重疾的概率更低。所以,要看第二次重疾理赔的条件及免赔责任。一、重疾险如何选保险公司1、看资产结构。在保险业,能否上市或者能否整体上市是评价一家保险公司整体资产是否优良的标志之一。所谓整体上市是指以公司的全部资产为基础上市,如果某家保险公司实现了整体上市,就证明该公司整体结构良好。目前,内地不少保险公司已经上市或者具备了上市条件。2、看偿付能力。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对保险消费者来说至关重要。毕竟买保险就是为了在出险时能够顺利得到理赔。3、看信用等级。国际上有不少专门对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的机构,如美国的穆迪公司、标准普尔公司等,它们对保险公司的评级可以作为评价保险公司信用等级的一个参考。4、看管理效率。保险公司管理效率的高与低,决定着该公司的兴衰存亡。管理效率可从公司产品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市场号召能力、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决策能力、公司应变能力、公司凝聚能力等方面衡量。5、看服务质量。保险不同于其他商品,不是一次性消费,在保障期间,保户经常就多方面的事情需要保险公司提供服务,如缴费、生存金领取、地址变更、理赔等。保险客户能否开开心心接受保险公司的关怀,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是关键。二、重疾险受益人写谁在购买健康保险的时候,投保人需要确定保险的受益人是谁。而保险受益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生存受益人,另一种是身故受益人。生存受益人可以是被保险人本人和被保险人的亲属,而身故受益人不能是被保险人本人,必须是其他人。
第3种观点: 需要。医保和重疾险并不冲突,可以相互补充。医保的优势:只要买够年限,可以在缴费期间和退休之后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一部分。医保报销中,首先要减去门槛费用,各医保定点医院的门槛费根据医院级别不同各有差别,赔付比例随缴费年限有些变化,从65%-80%不等。但是医疗的报销有用药范围和比例,如果遇到很严重的重大疾病,只有医保是不够的。所以,如果有补充的重大疾病保险,可以覆盖重疾的治疗费、后期的康复费、疗养费及生病期间的收入损失。且医保是报销型的保险,只报销医疗费,但是发生重大疾病,除了医疗费外,出院后的康复费、疗养费、生活费及生病期间的收入损失,这些都是医保无法报销的,所以,有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可以解决生病期间的其他经济开销,缓解家庭的经济压力。1.医保属于基本保障,具有一定的国家福利性质,其中,城镇职工医保是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购买的,城乡居民医保和灵活就业医保则是个人自愿选择投保的;重疾险则属于商业保险产品,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保费预算选择投保;2.重疾险的保费有高有低,在参保了医保后,如果经济情况紧张,那么可以考虑投保消费型重疾险、定期重疾险或其他保费较低的重疾险类型。如果经济情况较为宽裕,那么可以考虑投保储蓄型重疾险、返还型重疾险、终身重疾险或其他保费较高、但保障内容也更为丰富的重疾险类型;3.医保属于报销型,主要可对被保险人因为疾病或意外而产生的医保内医疗费用进行报销;重疾险则属于定额给付型保险,主要可在被保险人罹患保险合同约定重疾且满足理赔条件后赔付一笔保险金,两者可以互为补充;4.医保的钱只能用于报销医疗费用;而重疾险的保险金则未用途,可以用于治病,也可以用于弥补家庭经济损失。因此,若有医保了还买了重疾险,被保险人其实可以获得更为全面的保障;5.有的重疾险还有身故或残疾保障,而医保则没有相关保障,因此重疾险其实可以补充医保不予保障的部分内容;6.医保一般还有报销比例、起付线、限额以及他;但是重疾险就没有这些,只要满足理赔条件,就可以直接给付一笔保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1种观点: 重大疾病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风险发生时,当被保人达到保险条款所约定的重大疾病状态后,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一、一定要买重疾险吗有的人会说,我有了社保而且单位福利很好,所以没有必要买重大疾病保险了。情况果真如此吗?(1)社保只报销因疾病引起的医疗费用,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社保不对非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责任进行赔付;无论意外身故还是疾病身故,社保都是没有身故赔偿的,身故后只是返还当时个人账户的金额,而这部分的金额是很少的。(2)中国的社保报销或者单位报销首先是一个先支出再补偿的概念,这就意味着即使属于赔付范围,你也必须先开支出去多少,才能在这个基础之上报销回来多少,而且我们报销的数额不会大于开支总额。不在公费医疗药品清单目录上的进口药和营养药是不能报销的。(3)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对医保人员的保障是保而不包的,社保有起付线,额度内的费用需要自付,住院费用和大病医疗的自付比例和金额相对都比较高。(4)社保重在保障,支付的标准是以保障被保险人基本生活为前提。对于追求高品质的人群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对于没有医保的人来说,重大疾病保险尤其重要。而对医保覆盖对象来说,重大疾病保险可作为一种必要补充。二、保险类型按保险期限可以分为定期保险和终身保险(一)定期保险以重疾保障为主险,在一定期限内给于保障,一般采用均衡保费。这类重疾险最多保障期限是30年,2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50岁,3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60岁,多一天都不行。需要说明的是,这种保险虽然是主险,但是也属于消费型的,没有理赔则不能返还保费。(二)终身保险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保障。终身保障有两种形式,一是为被保险人提供的重大疾病保障,直到被保险人身故;另一种是当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极限年龄(如100周岁)时,保险人给付与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相等的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一般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都会含有身故保险责任,因风险较大费率相对比较高。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保障范围不同:重疾险是针对能够危险生命和花费金额较高的重大疾病,而医疗保险针对门诊、住院和各大大小小的病,保障范围比较广。二、赔偿保准不同:重疾保险是定额赔付的,只要在保障范围内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就会直接按照条款进行赔付,保额50万那么保险公司就会赔付50万。医疗保险则是按照实际所用的医疗费进行一定比例的赔付,例如看病花了2万元那么最多赔付2万元。三、保险期不同:重疾险投保人可以选择保险周期,而医疗保险的保险期一般只有一年。例如今年投保,如果一年内没有住院,那么保险合同就终止了,要想继续得到保障,就得再交钱续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是一种保险形式,主要针对对某些特定、严重、高发疾病提供保障。购买重疾险可以在确诊重大疾病后获得一笔较大的保险赔偿金,以便应对治疗费用、家庭开支等问题。同时,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履行好合同,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五十二条 保险人应当履行与被保险人所订立的保险合同,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 被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按时交纳保险费。 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费率、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间等事项,应当合理。 第五十四条 保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一)对保险标的明知是无效的,而以虚构标的订立的保险合同; (二)对被保险人已明确表示不需要保险的附加险种,而强制订立的保险合同; (三)以欺诈手段订立的保险合同。
第1种观点: 重疾险的用处比较大,可防范大病带来的经济损失,但也不是说想买就能买的到的。重疾险在年龄和健康状况等方面会有严格的。1、需符合年龄要求:多数产品承保年龄至55周岁年龄越大,罹患重疾的风险就越高,保险公司为规避风险,对承保年龄做了严格的,一般在55周岁以内,如果年龄超过55周岁,那么可选的产品就比较少了,而且就算有产品可投保,可选的保额也比较低,保费会比较高,而且很容易产生保费倒挂的现象,这就很不划算了。如果买不了重疾险,可考虑防癌险,高龄人群也可投保。2、需符合健康告知要求重疾险对用户的身体健康状况有着严格的要求,投保时需要填写健康告知,符合条件才可投保,如果有相关的病史,比如高血压、家族病史或近期有住院经历等,多数情况下会被保险公司拒保。当然有些身体异常可以加费承保或者延期、除外承保。一、有疾病能够买商业医疗保险吗首先,有病史是很正常的。如果你有病史,就不能买商业健康保险。这是个错误的结论。并非所有的病史都会阻碍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这取决于疾病是否由保险公司承保。一般在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前保险公司都会对你的身体情况作一个检查,会进行一个核保,因此有疾病病史的人购买商业保险,不管是寿险,意外险,还是健康保险,养老保险。首先一点就是要如实告知,既往症,体检报告,复查结果等,然后等待核保结果。若核保结果通过了则是可以买医疗保险的,若是没有通过就不能买。同时保险公司也为了降低风险,会对有疾病的人的保费和保额方面有所,相比与普通人的保费会更高一些,免责情况也会更多一些。二、商业险一个月交多少钱商业保险的种类、保额不同,每个人的年龄不同,一年所要交的保费也不同。一年需要缴纳多少钱,需要根据产品类别、年龄、保额、缴费期限有关。比如意外险,一年保费才百来块,平均一个月几块钱。医疗险一年几百块,就可以撬动上百万保额,每个月保费也就十几块,像众安尊享e生2020首月仅2元。重疾险保费就会比较贵,因为产品的价格和保额、保障、年龄等因素都有关,购买重疾险年龄越大,保费也高。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保障范围不同:重疾险是针对能够危险生命和花费金额较高的重大疾病,而医疗保险针对门诊、住院和各大大小小的病,保障范围比较广。二、赔偿保准不同:重疾保险是定额赔付的,只要在保障范围内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就会直接按照条款进行赔付,保额50万那么保险公司就会赔付50万。医疗保险则是按照实际所用的医疗费进行一定比例的赔付,例如看病花了2万元那么最多赔付2万元。三、保险期不同:重疾险投保人可以选择保险周期,而医疗保险的保险期一般只有一年。例如今年投保,如果一年内没有住院,那么保险合同就终止了,要想继续得到保障,就得再交钱续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3种观点: 重疾险的用处比较大,可防范大病带来的经济损失,但也不是说想买就能买的到的。重疾险在年龄和健康状况等方面会有严格的。1、需符合年龄要求:多数产品承保年龄至55周岁年龄越大,罹患重疾的风险就越高,保险公司为规避风险,对承保年龄做了严格的,一般在55周岁以内,如果年龄超过55周岁,那么可选的产品就比较少了,而且就算有产品可投保,可选的保额也比较低,保费会比较高,而且很容易产生保费倒挂的现象,这就很不划算了。如果买不了重疾险,可考虑防癌险,高龄人群也可投保。2、需符合健康告知要求重疾险对用户的身体健康状况有着严格的要求,投保时需要填写健康告知,符合条件才可投保,如果有相关的病史,比如高血压、家族病史或近期有住院经历等,多数情况下会被保险公司拒保。当然有些身体异常可以加费承保或者延期、除外承保。一、如何买疾病保险1、病种保障选择疾病保险从疾病类型可以简单地分为三种:防癌险、重疾险、特定疾病保险。防癌险只针对恶性肿瘤进行保障,对用户的健康状况要求较为宽松,承保年龄范围广,三高人群也可投保,比较适合年纪大且买不到重疾险的人群。而重疾险上述也有介绍,对年龄和健康状况要求较为严格,如果身体健康且在55周岁内,还是比较建议大家选择重疾险的,毕竟保障全面,提供的呵护更周到。而特定疾病保险则是针对某些特疾进行保障,比如专门针对白血病的保障,这类险种保障较为单一,可以作为重疾险的补充。2、保障期限的选择重疾险从保障时间上分为三种:一年期、定期、终身。年轻时投保重疾险,保费较划算,但保费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加,而且一旦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很容易被拒保。定期重疾险就是保障一定期限,比如保障20年、30年,和终身重疾险一样,采用的是均衡费率,每年缴费的保费一致,不会因为产品的下线而导致保障中断。如果预算充足,肯定是建议大家直接选择终身重疾险,比较省心。但如果预算有限,还是建议大家优先配置定期重疾险,千万不能因为追求终身保障而降低保额,这就本末倒置了。3、赔付次数的选择现在重疾险的种类较为丰富,有单次赔付重疾险,还有多次赔付重疾险。多次赔付重疾险可解决一次罹患重疾后再也买不到保险的困境,其中多次赔付又分为分组赔付和不分组赔付,对于用户来说,肯定是不分组赔付更合适,但这类产品相对来说保费也更高。所以选择哪一种,还是要根据预算来定,如果预算充足,可考虑不分组多次赔付重疾险,如果预算有限,购买单次赔付重疾险更合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1种观点: 重大疾病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风险发生时,当被保人达到保险条款所约定的重大疾病状态后,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一、一定要买重疾险吗有的人会说,我有了社保而且单位福利很好,所以没有必要买重大疾病保险了。情况果真如此吗?(1)社保只报销因疾病引起的医疗费用,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社保不对非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责任进行赔付;无论意外身故还是疾病身故,社保都是没有身故赔偿的,身故后只是返还当时个人账户的金额,而这部分的金额是很少的。(2)中国的社保报销或者单位报销首先是一个先支出再补偿的概念,这就意味着即使属于赔付范围,你也必须先开支出去多少,才能在这个基础之上报销回来多少,而且我们报销的数额不会大于开支总额。不在公费医疗药品清单目录上的进口药和营养药是不能报销的。(3)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对医保人员的保障是保而不包的,社保有起付线,额度内的费用需要自付,住院费用和大病医疗的自付比例和金额相对都比较高。(4)社保重在保障,支付的标准是以保障被保险人基本生活为前提。对于追求高品质的人群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对于没有医保的人来说,重大疾病保险尤其重要。而对医保覆盖对象来说,重大疾病保险可作为一种必要补充。二、保险类型按保险期限可以分为定期保险和终身保险(一)定期保险以重疾保障为主险,在一定期限内给于保障,一般采用均衡保费。这类重疾险最多保障期限是30年,2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50岁,3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60岁,多一天都不行。需要说明的是,这种保险虽然是主险,但是也属于消费型的,没有理赔则不能返还保费。(二)终身保险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保障。终身保障有两种形式,一是为被保险人提供的重大疾病保障,直到被保险人身故;另一种是当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极限年龄(如100周岁)时,保险人给付与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相等的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一般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都会含有身故保险责任,因风险较大费率相对比较高。
第2种观点: 需要。医保和重疾险并不冲突,可以相互补充。医保的优势:只要买够年限,可以在缴费期间和退休之后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一部分。医保报销中,首先要减去门槛费用,各医保定点医院的门槛费根据医院级别不同各有差别,赔付比例随缴费年限有些变化,从65%-80%不等。但是医疗的报销有用药范围和比例,如果遇到很严重的重大疾病,只有医保是不够的。所以,如果有补充的重大疾病保险,可以覆盖重疾的治疗费、后期的康复费、疗养费及生病期间的收入损失。且医保是报销型的保险,只报销医疗费,但是发生重大疾病,除了医疗费外,出院后的康复费、疗养费、生活费及生病期间的收入损失,这些都是医保无法报销的,所以,有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可以解决生病期间的其他经济开销,缓解家庭的经济压力。1.医保属于基本保障,具有一定的国家福利性质,其中,城镇职工医保是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购买的,城乡居民医保和灵活就业医保则是个人自愿选择投保的;重疾险则属于商业保险产品,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保费预算选择投保;2.重疾险的保费有高有低,在参保了医保后,如果经济情况紧张,那么可以考虑投保消费型重疾险、定期重疾险或其他保费较低的重疾险类型。如果经济情况较为宽裕,那么可以考虑投保储蓄型重疾险、返还型重疾险、终身重疾险或其他保费较高、但保障内容也更为丰富的重疾险类型;3.医保属于报销型,主要可对被保险人因为疾病或意外而产生的医保内医疗费用进行报销;重疾险则属于定额给付型保险,主要可在被保险人罹患保险合同约定重疾且满足理赔条件后赔付一笔保险金,两者可以互为补充;4.医保的钱只能用于报销医疗费用;而重疾险的保险金则未用途,可以用于治病,也可以用于弥补家庭经济损失。因此,若有医保了还买了重疾险,被保险人其实可以获得更为全面的保障;5.有的重疾险还有身故或残疾保障,而医保则没有相关保障,因此重疾险其实可以补充医保不予保障的部分内容;6.医保一般还有报销比例、起付线、限额以及他;但是重疾险就没有这些,只要满足理赔条件,就可以直接给付一笔保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3种观点: 需要。社保中医保对于大病的定义和商业保险的重疾险对大病定义不一样。社保所指的大病保险,更准确的表述应该是大额医疗费用保险,没有针对特定的疾病类别,只要诊疗费用超过一定额度就可以享受大病统筹。根据地区不同,封顶线在10万元上下。而商业重疾险则是针对常见的重大疾病,比如:癌症、心脏病、中风等进行保障,在条款中对疾病种类有特别的列明,只有患上条款中所列的疾病,才属于重疾险的保障责任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规定。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五十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条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第十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并非法定保险,是否需要购买需根据个人情况而定。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建立的权利和义务关系。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保险人应当根据投保人的申请,按照合同约定承保。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二条:消费者有权依法知悉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包括生产、加工、配料、质量、执行标准、用途、生产日期、保质期、售后服务和客户投诉电话等。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投保重疾险应当根据个人情况而定,消费者有权知悉相关信息,应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开通这个业务的城市才可以购买。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参保单位缴费后,医疗保险事业处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三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省、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本地区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其所属的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具体承担社会保障卡发行和技术管理的有关事务。第四条 社会保障卡按照“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的原则进行建设。各地发行社会保障卡必须遵循安全性、完整性和公益性的要求,采用全国统一的标准规范,保证在全国范围内使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是一种针对重大疾病的保险,一旦被确诊,可获得一定的保险金。虽然没有法律规定强制购买重疾险,但在保障个人健康和家庭经济稳定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约定,在约定范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当履行给付保险金等义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九条:“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综上所述,虽然没有法律规定强制购买重疾险,但个人的健康和家庭经济稳定方面需考虑购买重疾险的重要性。同时,保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约定,在约定范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当履行给付保险金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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